6月21日消息,中国食品药品网发布《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召开》一文,再度明确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化妆品领域为近期工作重点,并就化妆品行业“一号多用”的违法行为开启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称已动员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显然,相关部门的这一举措,是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的进一步收紧,且动作方向更加聚焦,能够有效切入目前行业发展的痛点问题予以解决。
由于此次行动将重点检查的内容为“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这类在化妆品行业较为多见、被认为是“灰色地带”的情形,在此次明确为违法行为并将迎来严管的前提下,自然引发行业热议,这也意味着,屡受关注的“套证”问题再次成为风暴中心。
01.
定义三种情形
“套证”明确违法
会议内容显示,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化妆品“一号多用”的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行业内被普遍称为“套证”。
本次会议上,监管部门将化妆品“一号多用”的违法行为主要定义为“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三种情形:
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
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大众对化妆品“套证”的定义是“直接将其他产品的备案编号/批准文号挪为己用”,以及“将同一配方卖给不同企业进行贴牌”,此次会议对“一号多用”的定义更广,进一步明确化妆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从多个方面阻挡“套证”可能。
在明确定义后,会议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风险防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突出重点;三是抓好部署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而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将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长效成果。
02.
高成本成门槛
新一轮洗牌期来临
长期以来,“套证”问题都是化妆品行业的重灾区,尤其是特殊化妆品品类。
“一个特证配方的申请流程,常常会是品牌推新节奏的几倍时间,品牌与代工厂携手采取‘套证’这种违法的取巧手段,确实能够降低各方面的成本,所以会如此猖獗。”
业内人士告诉东耳文传记者,由于特殊化妆品监管更严,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新增许可批件(简称“特证”)后才能生产或进口,但“特证”从上报申请到产品封存、检验完成的过程极其繁琐,周期长、资料多、成本高、门槛高,目前成功取得“特证”的企业仍属少数,部分只想快速推新、无生产实力,甚至意欲虚假宣传的品牌,会选择“套证”。
对于中小代工厂而言,“套证”产品原料配方不需要大的调整,不仅能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也对自身的研发实力要求较低,无需将更多成本投入研发当中,对于品牌而言,“套证”产品不仅可以快速推新,还能够借势“特证”进行产品品质、功效宣传,抢占市场,与此同时,双方都能够省下一大笔申报成本。这些成本,都以另一种形式,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此外,伴随监管收紧,“特证”的申请门槛也在不断上升。
据《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2022年“实有在册”化妆品共计78697件,同比下跌了1.9%;其中特证化妆品获批数量为3473件,同比下滑了23.6%,与“特证”申报数据大量相对的是化妆品企业的功效声称需求,这也会导致部分企业为利益铤而走险。
会议内容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产品中标注“品牌方”的行为,也被明确为违法,无实力品牌的“冠名”行为也将逐渐被取缔。
“化妆品行业正处在新一轮的洗牌期,从长久来看,没有真正意义上竞争实力的企业将会被淘汰。”
可以预见,伴随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化妆品行业将迎来动荡,行业内将有一大批产品面临下架,“套证”时代或将迎来终结。
东耳观点:以“套证”为切入点进行专项检查,监管部门的战略动作非常巧妙。
统观近年爆出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案件,多为特殊化妆品,且多为“套证”产品,其中,部分品牌在回应产品问题过程中多会选择否认生产,推诿为假冒伪劣产品。伴随专项检查的持续深入,有问题、无实际资质的品牌、代工厂都将得到曝光,推诿质量问题的不负责企业也将显出原形,换言之,起底“套证”,将在一定程度上根本性解决市面存在的化妆品质量问题。
东耳文传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614638114@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