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全文如下: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KF植物去屑止痒洗发水等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01.
涉及洗发水、染发产品
官方勒令立即停售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从官方披露中可以发现涉事产品涉及洗发水、染发产品、BB霜,甚至还有婴幼儿面霜等。据不完全共计,自2024年初至今,国家药监局已通报了74批次含有禁用成分的产品。涉及19批次发用产品、8批次祛痘类产品,占比分别为38.78%和16.33%。此外,还涉及到婴儿霜、祛斑霜等产品。
其中在被点名的19批次发用品中,16批次均为染发膏,被检出的禁用原料主要为苯。而在8批次祛痘类产品中,被检出的违禁原料包括甲硝唑、夫西地酸、林可霉素、特比萘芬等多种不得被添加进化妆品的成分,而这些违禁原料大多为抗生素类成分,通常使用在部分药品中。
02.
婴儿霜接连被点名
抗生素监管成重中之重
在此次公告的10款产品中,儿童面霜也再次出现,检测结果为添加特比萘芬。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通报产品中涉及1批次“诺必行婴宝护肤霜”产品造假,该产品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等“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了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在此前也有5批次“婴儿霜”类的产品被点名,这些产品同样是使用了抗生素类的原料。如产品标签标示为暨研医药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下称:暨研医药)生产的苗睿堂婴儿山茶油沁润膏检测结果为添加氯倍他索丙酸酯和特比萘芬,而这两种成分通常被用于治疗慢性湿疹、银屑病以及皮肤抗真菌的药物中。
在8批次祛痘类产品中,被检出的违禁原料包括甲硝唑、夫西地酸、林可霉素、特比萘芬等多种不得被添加进化妆品的成分,而这些违禁原料大多为抗生素类成分,通常使用在部分药品中。
03.
禁用原料为何屡禁不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目前,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抽检通告栏目中,主要以发布检出禁用原料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两类通告为主。
其中,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不合格化妆品的常见问题包括;
产品未检出标签及注册资料中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成分;
检出标签及注册资料中未标示的成分;
成分的添加量超出规定要求。
而化妆品中检出禁用原料是指产品中含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成分,例如苯、甲硝唑、三氯生、二恶烷、苯酚、氢醌等。这些成分由于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被严格禁止使用。
从上述汇总批次数量,可以看出,尽管法规日益严格,但禁用原料问题仍屡见不鲜。这既可能源于企业追求效果、降低成本,也可能与原料带入等因素有关。
东耳观点:从近几年的抽检通告来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的监管呈现出监管范围扩大:从一般化妆品扩展到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的趋势。
随着化妆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化妆品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产品在上市前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同时实时关注法规政策要求的更新(包括国外发布的一些原料的安全性结论/意见),定期对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和配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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