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虚假宣传,依然屡禁不止。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连曝出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企业分别为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晶典”),以及上海凯皙漫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凯皙漫”),均为网店涉及虚假功效宣传,遭到监管部门处罚,罚款金额均为1万元。
这两则违法事件虽已遭到处罚,但也暴露出相关法规存在一定漏洞:由于违法当事人在网店投入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仅1万元的处罚金额并不足以震慑违法者,法规仍待优化。
01.
上海晶典虚假宣称淡斑、消炎杀菌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晶典于2013年9月开设名为“ginave旗舰店”的天猫网店,主要进行保湿霜、洗面奶、防晒霜等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网店内,名为“嘉年华野山茶深层清洁霜清洁卸妆吸附油脂收细毛孔按摩膏专柜正品”的商品,虽在网店网页宣传中以“温和滋养,淡斑亮肤”、“平衡养护消炎杀菌”等内容作为功效介绍,但经执法人员核实,该款产品实际名称为GINAVE野山茶深层清洁霜,备案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17007166,且当事人并未对该款产品进行任何有关“消炎杀菌”的检测,并不具备宣称“淡斑亮肤、消炎杀菌”的资格。
基于以上调查,上海晶典确实涉嫌虚假宣传,但由于其在网店的广告属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宣传内容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1万元。
02.
凯皙漫虚假宣称淡斑、美白
无独有偶,在上海晶典被披露处罚之前,还有一家上海企业同样因功效虚假宣传遭到行政处罚。
据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7日收到举报,称上海凯皙漫化妆品有限公司旗下网店“凯皙漫护肤旗舰店”违反《广告法》。
2023年2月15日,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在凯皙漫护肤旗舰店内上架“凯皙漫雪肌净透美白霜”及“凯皙漫雪肌净透美白精华液”组合,并将“1对1指导祛斑方案已为10000人成功祛斑”、“淡斑嫩白改善暗沉已有1000+成功案例”等广告宣传内容作为商品页面宣传内容,但实际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数据的证明材料。
同日,当事人还在凯皙漫护肤旗舰店内上架了名称为“凯皙漫雪肌润头洁面膏 50g”的商品,并在上述商品页面内上传了含有“独享美肌1+6补水、美白、紧致、清肌、抗皱、修护、滋养”等广告宣传内容,但实际该商品备案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不具备美白功效。
基于此,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处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天眼查显示,凯皙漫目前已累计有3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2条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1条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此外,该公司还曾因隐瞒公示企业信息真实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实属惯犯。
03.
特证要求高,美白淡斑不简单
事实上,美白淡斑作为化妆品功效宣称的“重灾区”,在法规层面属于同一概念。
自2015年6月30日起,凡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即所有宣称美白概念的产品)均被纳入祛斑类化妆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或进口,这一许可批件,在业内被称为“特证”。
但申请特证并非易事。在东耳文传此前报道《5013亿的美白赛道里,特证只是入场券》中就有提到,要拿到美白特证,从上报申请到产品封存、检验完成的过程相当繁琐,需要很长的周期,大致需要经历5个流程:申请-受理-技术审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在此之前企业需要准备提供大量的申报资料。
由于特证申请门槛较高,要求企业使用的美白成分必须有明确的文献支持,且有足够的功效测评数据来保证所使用的成分具有美白功效,同时特证申请过程周期长,要求多,成本高,这对企业的研发实力及资金实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此,目前仅有少数化妆品企业持有美白特证。
以国妆代表品牌片仔癀化妆品为例,其雪肌无瑕润白系列、珍珠臻白系列、新无瑕系列、皇后牌美白祛斑膏和皇后牌珍珠膏等产品均拥有美白祛斑证,且截至目前已提交有42款特证产品申报,但在其申请大量特证的背后,是长期的技术积累。
据了解,片仔癀化妆品总部研发中心拥有40余年专业肌肤护理研发经验,于2012年在上海成立了片仔癀(上海)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特色功效护肤领域的研究,在草本植物提取物对美白、抗皱等领域有权威的研究成果,是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单位委员。
在新规指导下,其在美白领域积极开展了包括配方开发、安全和功效研究三个方面的工作,并参与3项与美白功效相关的团体标准的制定,包括化妆品美白功效测试-体外重组3D黑色素模型测试方法、体外测试-B16细胞黑色素合成抑制试验、化妆品黑色素抑制测试-斑马鱼胚胎测试方法,这些技术领先,都是片仔癀化妆品旗下美白淡斑产品拥有“持证上岗”的底气所在。
从这个角度看,宣称“美白淡斑”的前提——特证申请对化妆品企业有着极高的要求,能够很好地保证产品功效表现,满足消费者的护肤需求,在此前提下,上述违规企业若想要真正达到宣称功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这也是这些违规企业选择走上邪路的原因所在。
东耳观点:功效门槛高,在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大环境下,相信上述两则案件不会是个例,相关监管部门还应加大监管力度、频次,缩短发展阵痛。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仅一万元的罚款,与虚假功效宣称预计能够谋取的利益不成正比,或是违规企业知法犯法的重要原因。
过于轻松的代价,让企业违法的成本忽略不计,变相鼓励着化妆品企业走向歪路,并不是颁布相关法规、推出高备案标准的初衷,监管部门理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作出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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